续推自救案 金管会:朝阳人寿无权召开会议!

金管会。(图/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朝阳人寿被金管会接管后,仍召开董事临时会通过增资案,且主张主管机关应依保险规定给予其90天宽限期,对此,金管会发出声明指出,朝阳人寿经金管会派员接管后,其经营权财产管理处分权都由接管人行使,原有董事会职权已停止,董事无权召开会议

金管会表示,朝阳人寿资本适足率低于50%且净值负数,属保险法所定资本适足率等级为严重不足,且未依金管会规定期限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资、财务业务改善计划,金管会依保险法规定于2016年1月26日对该公司予以接管处分,并委托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担任接管人。

针对朝阳人寿原董事主张,保险法立即纠正措施于2016年实施后主管机关仍应给予其90天宽限期一事,金管会强调,朝阳人寿经金管会派员接管后,其经营权及财产之管理处分权,都将由接管人行使之,其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其他职员,都应配合接管人接管事务执行,违反者并定有刑责

此外,朝阳人寿原有股东会、董事会、董事、监察人、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的职权已予停止,原董事已无权召开会议。金管会呼吁该公司应予密切配合,以免触法

►►►关注2016,邀请读者加入《ETtoday筋斗云粉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