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部分條文待協商 國教盟:輔導主任應外加

图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7日审查「学生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苏健忠摄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8日初审完成「学生辅导法」修正草案,但辅导教师及辅导人员员额编制等条文未达共识。国教行动联盟今天呼吁,高中辅导主任应外加,以补足人力需求。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初审通过「学生辅导法」多项修正条文,但包括学生辅导咨商中心是否法制化、辅导教师及辅导人员员额编制等关键条文,因未达共识,保留11日党团协商。

国教行动联盟今天发布新闻稿,肯定目前修法方向符合期待,有助于防制校园霸凌,提升心理健康,尤其是提高国小、国中辅导教师编制,相当大程度回应了学校的求。

不过国教盟仍提出4项建议,包括应于相关子法,明订心理咨商可不经家长同意的情形,在符合儿少最佳利益的同时,也避免引起家长疑虑。

国教盟也指出,这次修法没有增加高中辅导教师编制,应将辅导主任从专任教师兼任改为「外加」。因为教师一旦兼任辅导主任,往往以行政业务为主,难以同时负责学生辅导工作,尤其是小校本来就人力不足,辅导主任更应该外加,以补足辅导人力。

国教盟并提到,目前学校辅导人力案量过大,工作负担沉重,出现难以久任和流动大等情形,建议修法时提高薪资待遇和升迁管道,提高留任意愿。

国教盟呼吁应以行政罚方式强制偏差行为学生的家长,参加亲职教育讲习或课予罚款。并应推动「有薪亲职假」,每1名在学子女1年给予8小时,让家长出席学校亲职讲座等活动,与导师沟通孩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