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波神遭讽「陪唱妹」 气告前经纪人判决出炉!

巧巧指控影射「陪唱妹」,等一年判决出炉。(图/翻摄自巧巧脸书

娱乐中心综合报导

艺人巧巧(王𫘫之)因拥有30G的火辣好身材,拥有「亚洲波神」的封号。她和前经纪人瑞奇本名朱俊宪)因通告费闹翻,2016年还出面泣诉,指控遭男方影射是「陪唱妹」,为此告上法院案件经过1年审理后,台北地检署以罪嫌不足判定男方不起诉。

据《自由时报》报导,瑞奇于2016年4月26日在脸书发文,「刚刚又听说,有女艺人当陪唱,等于是伴游妹呀!还开价陪唱1h-1万台币,这算便宜,还是算贵呀!」他还写到看到照片,问网友是否想看。

巧巧指控因为向瑞奇索讨3万元通告费,两人私密对话被截图威胁,还看到对方脸书暗讽是「陪唱妹」。她表示当时明明是被经纪人请到KTV和友人拍合照,怎么变成陪唱,不能接受进而提告妨害名誉秘密。不过检察官认为脸书没有指名,外界无法得知发文者提到的对象是谁,因此男方因罪嫌不足被判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