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遭抗议「可耻」 黄春明回敬五字判缓刑2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作家黄春明去年5月到台湾文学演讲时,遭成功大学台湾文学系副教授蒋为文举大字报抗议,2人因此发生口角冲突,黄春明还爆粗口大骂五字经,台南地院2日依公然侮辱罪,判罚新台币1万元,缓刑2年。黄春明为此表示:「以后不想再见到蒋为文」。

年逾7旬的黄春明去年5月应邀到台湾文学馆主讲「台语文书写教育的商榷」,蒋为文认为黄春明「不伦不类」的说法侮辱台语文,当场以「台湾作家不用台湾语文、却用中国创作,可耻」大海报抗议。

◄蒋为文当日的抗议海报使用简体字也引起网友的不满。(图/翻摄自请蒋为文用「台湾语文」抗议,不要用「中文脸书)

黄春明当时被骂后要求对方上台辩论,但蒋为文不愿上台,双方针锋相对,黄春明情绪激动,直呛蒋为文「会叫的野兽、悲哀」,并爆粗口骂对方五字经及比出中指,还两度冲下台理论,也脱掉外套作势要打蒋为文,两人因此闹上法庭

台南地院审理后认为,黄春明因被激怒,无法控制情绪才爆粗口,但他无前科,年纪又逾7旬,且长年致力台湾文学工作院方决定给予缓刑自新,依公然侮辱罪判罚黄春明1万元,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黄春明说,当时他在演讲还没有下结论之前,蒋为文就到场举大字报抗议,明显是有备而来,意图扰乱现场,且「可耻」诉求不只污辱到他,也污辱到其他人,对于蒋为文的提告表示很无奈。

退休后的黄春明没有固定收入,为了这起官司,前后3次南北奔波,赶到台南开了3次庭,造成生活上的麻烦;如今地院判决结果出来了,事件过了就算了,自己也相信缓刑期间不会再有其他官司缠身,他说:「总之我不想再见到蒋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