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商违法促销...被揭发还延长活动 董氏批藐视公权力!
▲政府调涨烟价,有烟商竟违法促销,被揭发还嚣张延长活动时间。(图/达志示意图,下同)
行政院会今(21)日通过卫福部拟具的《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将送请立法院审议,烟害防制事隔十几年,终于跨出一大步。但有民团抗议,政府调涨国内每包烟20元烟税,有烟商无视台湾人健康,藐视公权力,公然违法举办新空烟盒可退5~10元或换啤酒等活动。
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表示,3年前中央与地方政府为了招商,主管国人健康的国健署纵放外国烟厂进驻台湾,让日本烟商享有7.6公顷厂房、其他租税优惠,从此每年更可少缴一、二十亿关税给台湾政府,并在享受台湾投资所有的福利后,烟商也进一步推出低价新品牌、生产日本进口烟,并透过杂货店及槟榔摊向年轻人违法促销烟品,被揭发后,还嚣张延长促销活动时间。
▲董氏呼吁,台湾应加重开罚烟商违法促销。
董氏痛批「日本烟商认为反正又罚不到,还延长促销活动至明年3月底。」对此,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游开雄表示,《烟害防制法》明确规定,烟商以折扣及赠品的方式促销烟品,已违反第9条第3款规定,依同法第26条,每一个品项烟品可处500万元~2500万元罚锾,但4月就发生的违法促销案到12月都还不罚,加上卫生局只处理民众举证检举的少数个案,难怪烟商看不起政府的执法能力。
香港执行占烟盒正反面面积85%的大幅警示图文,十二款警示图文包括死亡、阳痿、衰老、中风、切除喉咙、末梢血管疾病、燃烧金钱等强烈的警示,但台湾还停留在10年前印制35%面积不痛不痒的警示图文。姚思远直说,台湾不只是警示图文规范落后,也无法真正管制烟商的违规促销,各项烟害防制政策都落后。
姚思远呼吁,政府对烟商违法促销的每一个品项烟品处最高2500万元罚款,还要同时修正《烟害防制法》,对烟商违法促销、广告烟品加重罚则,从处「500万元~2500万元」提高到「1千万元~5千万元」,且「经三次处罚者,要停止制造、输入1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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