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不含羊成分 知名摊商最高罚400万元还要坐牢

大台北果菜市场摊商「重宁海鲜号」专售冷冻食品和火锅料,其贩售的羊肉价格远低于市价,检验后竟是「卖羊头挂猪肉」。(图/CTWANT影音组)

大台北果菜市场知名摊商疑似「挂羊肉卖猪肉」,食药署今天表示,如有发现标示不实,可处4到400万元罚锾。(王家瑜摄)

近年时有传出假羊肉流窜于市,有媒体报导,大台北果菜市场某知名摊商贩售的羊肉价格远低于市价,送验竟发现不含任何羊肉成分,而是以猪肉鱼目混珠。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表示,新北卫生局昨天已前往稽查,如有发现标示不实可处4到400万元罚锾,还可能涉及《刑法》第255条商品虚伪标记相关罪责。

根据《CTWANT》报导,大台北果菜市场摊商「重宁海鲜号」专售冷冻食品和火锅料,多间团膳、热炒和火锅店都是老客户,但该店贩售的羊肉价格远低于市价,送验SGS后发现羊肉根本不含任何羊肉成分,而是用猪肉鱼目混珠。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主任刘芳铭今天表示,新北市卫生局昨天接获消息后,立即前往稽查,了解现场及上游供应情形,现场原料包括羊肉、猪肉、牛肉,羊肉来自纽西兰及澳洲,确实有贩售羊肉情形;至于是否有以猪肉混充羊肉的情形,现场抽验已半成品和羊肉火锅肉片,检验结果预计5到7天出炉。

刘芳铭表示,如有食品标示不实的情形,将依《食品安全管理法》裁罚4到400万元,并可移送检方。根据《刑法》第255条规定,意图欺骗他人,而就商品的原产国或品质为虚伪标记,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以下罚金。

过去国内也传出有肉品混充情形,食药署统计,109年以来共抽验55件,发现3件羊肉含有猪肉成分,其中2件来自同一源头,地方卫生局皆已依法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