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索/福禄猴的冷讽:台北市民不配拥有纤巧精致?

文/杨索

台北市政府连续四年由林书民独拥年度灯会设计权,这种专擅权力从何而来本该受质疑、却几乎不为人知,因他端出丑到爆的福禄猴才将事件曝光

主灯拙劣年年骂,但,从市府决策过程、何种行政法规允许特定设计师独家承揽这项工程?什么人负责审查?公共艺术品美感客观条件为何的标准?却没有人紧咬检讨环节市民舆论继续轻纵。

台北灯会主题花灯,是华人文化最具情感凝结性的象征物,应该是创作者摩拳擦掌志在必夺的表现场域。主灯设计其重要性早胜于都市路灯物件,但相对性的产生机制却被轻忽以对。外界所知葫芦猴的产生就只是市政层级公务运作的标案官僚作业的小case,比捷运马桶洗手台设计还不受重视。因而此公共艺术品成为城市「年兽」,一种失控异形凌空的葫芦猴像是冷讽又如提醒:「台北人只配如此。」

用反身性譬喻,恶政就等于市民,彼此相互决定,葫芦猴是市民忽略监督市政责任的代价。热辣而真实的一巴掌,没错,身为共犯结构的市民只配拥有葫芦猴。

一只猴子、各自表述,当葫芦猴成了各种力量汇聚的场域,成了事件,一再被KUSO复制,猪羊变色,它脱离俗成美丑的概念,反而变得更为巨大壮观、坚不可摧,成为部分市民(不必然是多数,但更具铁血意志)的象征爱物

然而,仍必须质问的是,主灯产生的决策机制并未改变,行政责任环节仍未细究。市民放过了或爱上了葫芦猴,是因为大家容易健忘或社会问题太多?是你我容易妥协、习于接受劣质赝品,从模棱两可中自我寻求意义?甚至觉得丑怪突兀的「台湾制造」更具无厘头谐趣?对于美感的鉴赏力,葫芦猴带来了何种思考?

我只配葫芦猴;我不配拥有纤巧精致吗?同样是庆祝猴年,英国伦敦西区的奇西克庄园( Chiswick House Gardens)应景举办了「魔幻灯节」( Magical Lantern Festival),其中一景齐天大圣百果山,可远观可细赏,金猴攀桃细致精巧,这是表达美感的一种形式,并非绝对,但看得出主事者匠心细作。庄园中的每件巨型花灯足足可使人流连终夜,这是结合商业与艺术的灯节盛会入园要花 10英镑或16英镑,参观者仍觉不虚此行。

▼英国伦敦西区的奇西克庄园( Chiswick House Gardens)应景举办了「魔幻灯节」( Magical Lantern Festival)。(图/翻摄自Magical Lantern Festival粉丝专页

美的表现形式多元且不必然受限于材质金钱阶级品味。美感之为感受既主观又客观,审美能力或许是一种认识论,寻求欣赏而永远无法真实企及的抵达之谜。然而对于美的鉴赏力有先天资赋与后天养成,这关乎一个国家的文明积淀厚度,若非文化底蕴厚足,难以养得起艺术家与具审美能力的市民阶级,葫芦猴荒谬剧的反思在此。

台北市呢?明年仍然是一只公/母鸡,各自表述?

●作者杨索,作家。本文已获授权,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