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达人捡尸攻略 选球眼最爱挑「半尸」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夜店一家接着一家开,还衍生出特别的「捡尸文化」,也就是把喝醉酒的人(不分男女),扛回家发生性关系意思。有达人分析,夜店妹可以分成「有主尸」、「无主尸」两大类,其中又能再细分成「全尸」、「半尸」等类别,「选尸眼」用得好,或许可以爽到双方,但更多人因此犯下乘机性交罪挨告。

示意图:捡了一个夜店妹,她却整晚吐个不停。(图/翻摄网路

捡尸达人指出,会尽量避免接触有主人看顾的「有主尸」和喝到烂醉毫无反应的「全尸」,而「无主尸」的品质通常都不是很优良,所以也会尽量回避这一族群,「以免捡到僵尸」。淘汰后,只剩下「半尸」最理想

捡尸达人向壹电视爆料,曾遇过7、8分醉的女孩子欣然被捡;但若被捡的对象已经喝到烂醉,又怎能知道对方是心甘情愿发生性关系呢?所以有不少人就因此被告上乘机性交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看来,尸体最好还是别乱捡!

《ETtoday东森新闻云》8日报导,台北市一名轻熟女艾莉丝(化名,27岁)曾热衷女姓友人结伙泡夜店,事后再把自己或朋友喝得烂醉的照片PO网,互相取笑以此为乐,「捡尸」性侵也吓阻不了她们夜夜狂欢,未料其「过去的小嗜好」被现任男友母亲发现,不但婚礼前夕惨遭退婚,男友还要她交还交往期间赠送的手表首饰,让这名「活尸妹」又气又羞,不排除上法院讨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