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月销售额近1亿只课5%最低税 监察院:未来可要发票
夜店向来因出入人群龙蛇混杂,加上获利庞大不少特定势力在此划设地盘等,被警方视为敏感地点。究竟夜店一年的营业额有多少?根据监察院2015年度的「『夜店』(饮酒店)违法及犯罪防治」专案调查,去年度1月至12月,全台可稽察的夜店,销售额就达11.79亿元,等于每个月逾1亿元。
由于近年来发生震惊社会的李宗瑞性侵案、员警薛贞国遭黑道份子集体围殴致死案,更有大大小小多起性侵、毒品、黑道滋事等,监委于2015年度进行「『夜店』(饮酒店)违法及犯罪防治」专案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夜店竟然无任何法规可以定义,属于饮酒店业的夜店,并非属于八大行业,难以纳入特定目的事业管理,联合稽查成效也有待提升。
监察院调查发现,除了无法定义夜店的法律从属外,财政部过去也以夜店性质敏感特殊、出入份子复杂及查税困难为由,未曾对夜店执行统一发票消费稽查,造成营业额惊人的夜店,大多以最低税率5%课税,逃漏税问题严重。
此次专案调查后,坚持员敦请财政部开始稽查、改善,并加强辅导夜店营业人开立统一发票,减少营业人逃漏税捐。
此外,经调查研究报告提出促请改善后,财政部各地国税局于2014年及2015年开始对夜店逃漏税进行专案稽查;其中,2014年11月至12月全台稽察销售额达2.3亿元,2015年1月至12月全台稽察销售额达11.79亿元,2016年1月至4月全台稽察销售额达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