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浪费时间谈文创二字

华山文创园区。(图/记者陈明仁摄)

作者王柏钧

近期台北政府都发局长林洲民脸书贴文,批评包括华山、三创、大巨蛋松烟等文创园区的董事长,认为他们是台北假文创园区的共犯结构,引起网路上热烈讨论。对于真假文创的争论,我认为真正帮助文创的方法,是别浪费时间谈什么是文创、什么不是文创。文创定义15项包山包海是谈不清楚的!A谈的文创是表演艺术、B讲的是电影、C说的是数位内容、D做的是生活美学风格、E想像的是广播电视……就文创法来看,大家都符合文创定义,谁也不能说谁不是文创。

单方面怪罪OT的民间企业只顾商业绩效、没有支持纯文化艺术领域,也不见得完全公平。企业本质就须考量获利,取得现实理想的平衡,要企业负全部的文化艺术扶植角色,那政府在干嘛?企业不是政府、不是NPO,是对股东负责的组织,只能要求做到企业的社会责任(CSR),并且在道德与法律层面给予监督

文创园区的问题重点在于:政府的角色在干嘛?一块全民土地,当然不是把它OT出去,每年当包租公权利金就没事了,政府用园区的政策工具要达到什么目的?背后思考的逻辑是什么?现在几乎看不出来,怪不得民众在园区只看到餐厅、餐厅、餐厅。假设目的是创造「创意群聚」(Creative Cluster),那政府知道怎么创造创意氛围吗?

若以同心圆来说,最核心的区域,发动力量应是大量的商业性文化「展演」,借由这股力量创造独特的吸引魅力;其次才是商业性的展演和最外围为消费性的文创衍生商品,比如纪念品店、生活风格餐厅;最外围的商业运作,的确可OT或BOT给民间企业参与,并向企业抽成回馈到最本质的「文化展演」。但现在问题是我们看不到任何一块土地,明显留给非商业性的纯文化艺术领域使用,才会被全民认为政府「割地赔款」。

总结整个园区问题在于政府:

第一、文创定义广泛模糊不清,导致各说各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第二、政府将土地使用与发展文化艺术的所有责任推给民间企业。

第三、政府对于硬体土地的使用,并没有配合完整的软体规划,导致大家只看到硬体的分配比例

未来不管是什么名目的园区、社会住宅、公共空间土地,我认同华山经营王荣文所说:「展现有效率政府应有的作为,例如要如何经营社会住宅,要交给民间经营就要写出好合约。」

政府必然须负起公共责任,不是退居企业后方或由企业主导。视情况把某部分任务委给民间企业参与,写出一份站在人民立场的好合约,也是当务之急,真文创、假文创的讨论是消耗社会竞争力的,未来,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内容创新、微型创业、文化艺术创作与设计等课题,文创不文创没那么重要,其待新的柯P政府扛起政府责任,别再让文化空转了!

●作者王柏钧,展演工作者,国立台北艺术大学艺术行政与管理研究所硕士。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

▼文创园区都有商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