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硫燃油改善空气品质 经部忧:我国无生产能力

经济部次长梁国新指出,我国并无0.3%低硫燃油生产能力。(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为改善空气品质环保署建议,将燃料油含硫量由0.5%降至0.3%。不过经济部次长梁国新13日表示,在实际执行面上,由于桃园第3重油加氢脱硫工场(RDS),兴建计划受阻,因此我国并无0.3%低硫燃油的生产能力。

梁国新13日上午赴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针对「降低燃料油含硫量标准政策及如何改善国内空气品质」,提出专案报告并备询。

梁国新指出,台湾主要的燃料油供应业者,是中公司台塑石化公司,其中中油市占率达95%,但对于将燃料油含硫量由0.5%降至0.3%,在执行面上,仍应考量国内外供应商的供应能力。

梁国新说明,中油公司的重油加氢脱硫工场,设备相当老旧,原本规划兴建的桃园厂第3重油加氢脱硫工场,也遭遇阻碍,因此台湾目前并不具备0.3%低硫燃油的生产能力。

梁国新解释,中油现有的重油加氢脱硫工场,都是1993年以前设置的,属于旧式设计,以生产0.5%硫燃油为主,无法产出0.3%低硫燃油;而桃园厂第3重油加氢脱硫工场,则因当地居民反对,已缓建两年,生产计划也随之停顿。

梁国新强调,我国现行燃料油含硫量标准为0.5%,与世界各国相比,环保标准已较为严格,如果为了改善特定城市空气品质不佳情形,将含硫量标准制订得较严格,经济部尊重环保署的决议

但梁国新认为,若将含硫量0.3%设定为全国性标准,恐出现与国际作法不契合的状况,因此经济部建议,针对污染程度较高的城市,实施严格管制标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