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烟点燃停车场 烧光珍藏版重机 管理公司遭判赔近4百万

新北市一间大型重机公司在新北市芦洲区三民路附近的铁皮屋停车场停放多辆珍藏版重机,还有多项办公器材,却在一场大火中被烧得精光,大型重机公司不满向停车场管理公司求偿,获判赔偿391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间大型重机公司在新北市芦洲区三民路附近的铁皮屋停车场停放多辆珍藏版重机,还有多项办公器材,却在一场大火中被烧得精光,大型重机公司不满向停车场管理公司求偿,获判赔偿391万元。

大重机公司主张,管理公司受车主委托保管车辆,收取每月3300元停车费,本应注意用火安全,设置适当防火管制措施,却同意其他人堆置蜡烛等易燃物,还在2018年9月在停车场前抽烟后,未将烟蒂完全熄灭便丢在纸箱附近后离开。

烟蒂点燃纸箱,造成公司放置的百万2006年日本HONDA GL1800、2008年Kawasaki ZX-14、手工定制美式机车珍藏展示车三辆大型重机机车付之一炬,另外还有大量设备被烧毁,共损1820万余元。

其余公司亦被烧毁分别为1310万余、480万余的设备费用,也向管理公司主张求偿;管理公司则反辩,公司提供的受损证明都没有相关证据,无从判断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请法院驳回。

法院则认为,大重机公司等提出证明主张并非无据,加上库存物品因为火灾损坏,无法以相关凭单计算损失,但衡量火灾事故往往使现场物品付之一炬,难以强求被害人提出灾后提出完整损害证明,衡量三间公司相关损失,酌定管理公司须赔偿大重机公司391万元,其余公司分别须赔偿280万元、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