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狂抓6287辆车违规! 国道9处交流道「电眼取缔王」曝光
▲高公局配合公警局在国道装设「电眼」抓违规,去年取缔跨越槽化线行驶件数最高者为国1林口A南向出口。(图/高公局提供)
为维护高速公路出口行车安全与秩序,高公局配合公警局于9处重点交流道出口设置高解析度摄影机(电眼),取缔出口违规驾驶。根据统计,去年取缔跨越槽化线行驶件数最高者为国1林口A南向出口,一共抓到6287辆车,高公局呼吁,用路人行驶高速公路主线及匝道,须遵守相关规定,否则违规就裁罚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统计,去年公警局共取缔出口违规驾驶19,963件,其中取缔跨越槽化线行驶件数最高者为国1林口A南向出口(6,287件)、跨越双白线行驶件数最高者为国3甲木栅东向出口(96件)及插入正在连贯行驶汽车之中间件数最高者为国3中和南向出口(299件)。
▲高公局呼吁用路人遵守规则,违反者若被举发,可裁罚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款。(图/记者季相儒摄)
另依公警局资料显示去年未依规定变换车道共计开罚72,979件,其中几乎半数是变换车道未依规定打方向灯,最常忽略使用方向灯的违规项目,分别是「在加速车道要变换至主线外侧车道」、「主线要变换至减速车道」、「匝道内缩减或增设车道」、「外线要变换至开放路肩路段」,违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4款「未依规定变换车道」举发,裁罚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款。
高公局表示,汽车于高速公路行驶,若要变换车道或超越前车时,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并不得骤然或任意变换车道、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及驶离主线车道未依序排队,插入正在连贯驶出主线之汽车中间,以维持行车秩序与安全,并方能保持行车顺畅。
高公局呼吁,用路人行驶高速公路主线及匝道,须遵守相关规定,除可让所有用路人行驶于安全的用路环境,更可以避免被罚。另提醒,清明连假期间国道车流量大,北返时,可利用收假日(4/7)0~10时暂停收费离峰时段避车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