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和水电工外遇!偷搜原味内裤+卫生纸 终极证据仍不起诉

男子收集妻子的「原味内裤」提告。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谢侑霖翻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30多岁的陈姓男子,怀疑结婚9年的余姓妻子和吴姓水电外遇偷情,因此暗地里将妻子洗澡换下的内裤,以及擦拭过下体卫生纸搜集当证据提告,不过余妻和吴姓水电工拒绝DNA采验,因此检方虽然有在内裤上检验同一名男人染色体型别,不过没有对照组,只能不起诉,上诉至高检署仍被驳回。

陈姓男子怀疑家中开设水电行的余姓妻子,和一名吴姓水电工趁着工作外出时,到汽车旅馆偷情,因此偷偷搜集妻子洗澡换下来的内裤,还有上过厕所后擦拭过下体的卫生纸、使用过的卫生棉等要当作证据提告,以及搜集到汽车旅馆的发票、余妻和吴男仅盖毛巾照片,决心向妻子离婚,并且提告妨碍家庭

不过余姓妻子否认和吴姓水电工有发生性关系,只说2人感情不错并没有交往,也会一起拍照,不知道陈姓男子所持的汽车旅馆发票从哪里来的;吴姓水电工和她的说法则一致。检方事后的确验出内裤上有一名男子的Y染色体DNA-STR型别,不过2人都拒绝采验DNA,因此没有对照组可以比对,只能够不起诉处分

检察官认为,陈姓男子所举出的证据,只能证明余姓妻子和吴姓水电工感情密切,但是依照历审判决和实务见解,奸淫罪必须要有异性间的性交结合,加上汽车旅馆的发票没有办法证明就是2人消费所有,另外,内裤和卫生纸等证物并不是案发现场搜集的,时间地点都不够明确,且2人拒绝采验,没有自证己罪义务全案只能不起诉。陈男上诉高检署后,仍遭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