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温 高检署下令除性侵犯外 假释报到改采书面处理

台湾高检署

疫情升温,全国进入第三级警戒,台湾高检署为防疫避免人流聚集,31日指示所属各地检署自6月1日起,除性侵害及特殊案件外的假释出狱人,向地检署观护人报到,改采书面处理,另吸毒者验尿部分,则授权地检署依个案情况调整处理。

高检署表示,自6月1日起,于疫情警戒第三级期间,各地检署受理除性侵害及特殊案件外之假释出狱人的保护管束报到,改采书面方式

高检署指出,监狱发给假释出狱人「书面报到单」1式3份(另1份由监狱收存),出狱人只要在24小时内将报到单1式3份连同假释证明、保护管束命令出监函、出监证明、身分证证明文件影本送到所辖地检署收发室(夜间:法警室) ,盖收文章后即可完成,不须再至执行科及观护人室制作笔录,以减少人员间不必要之移动及接触,防范疫情扩散。

但高检署强调,这项防疫措施,并不包括性侵害案件假释出狱人,或有特殊情形检察官认不宜采取书面报到者,仍依原定作业模式办理

另高检署指示各地检署,疫情警戒第三级期间,就施用毒品案件的采验尿液次数,可以视情况适度调整。

高检署说,有关缓起诉、保护管束期间内对毒品犯罪者实施定期尿液采验作业部分,因属于近距离接触业务,在疫情第三级警戒期间,授权保护管束者斟酌情形适度办理,不受采验尿液实施办法规定的最低采验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