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县消保官偕家人签署预立医嘱

宜兰县消保王雅琳(左二)日前偕同家人前往罗东博爱医院,他与家人成为院方第一批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的意愿人。(罗东博爱医院提供)

病人自主权利法」在今年1月6日上路后,确保每一位完全行为能力者在生命尽头,皆可以选择最后尊严及善终,罗东博爱医院开办预立医疗照护咨询门诊,而宜兰县消保官王雅琳一家5口日前预约咨商,王雅琳与家人以正面、健康态度面对生死议题,会后签下5份决定书,成为宜兰县第一组的签署人。

院方表示,病人自主权利法保障国人的医疗自主权,只要是具完全行为能力者,无论是处于健康或疾病状态,皆可偕二等亲属,赴开设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的医院进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共同讨论5种特定临床状况下,希望的医疗照护与善终选项,再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最后由医院上传至卫福部并注记于健保卡上。

院方指出,宜兰县政府消保官王雅琳夫妇父母儿子三代同堂共5人在25日上午相偕前来,近2小时的咨商中,意愿人针对医疗名词定义不解之处向咨商团队询问,团队也不断抛出情境假设,引导家庭成员之间共商讨论。

在家人充分的互相理解后,5人完成签署,院方完成卫福部注记、系统上传,成为第一批于院方正式注记的意愿人,彼此也对未来更感踏实和安心。

王雅琳经常和家人分享想法,过去避讳及忌谈「死亡」的父母也逐渐改变观念,「生」与「死」都是生命的展现,在意识清楚时,决定自己于生命终点时的品质与尊严,以正面、健康的态度来圆满生命的内容,有了这层体悟全家决定一同参与咨商、签下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