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跳5分钟 患者将可器捐
为增加国人器捐风气,造福更多需要器捐的患者,卫福部昨宣布,除了现行的脑死后器捐,将再新增「心跳停止后器捐」,对于符合安宁缓和条例且有签属器捐同意书的病人,一旦心跳停止5分钟,便可进行器官摘取,该规定「即日起实施」。
卫福部医事司昨邀相关医学会、第一线移植人员、伦理专家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开放「心跳停止后器捐」。医事司长石崇良说,会中达成4点共识,对于经2名医师判定符合安宁且有器捐意愿的末期病人,一旦撤除维生系统,可使用镇静剂、止痛药、抗凝血剂,但不可使用像叶克膜等侵入系统;心跳停止5分钟未恢复,方可摘取器官。为维持器官活性,心跳停止5分钟后可插管灌冰水降低体温,也会告知受赠者,器官为心跳停止后捐赠。
为增加器捐意愿,心跳停止后的器捐,其享有的福利均同于脑死后器捐者,包括捐出2个以上的器官,其中1个器官可指定给等候移植的五亲等内亲属或配偶,器捐者配偶及三亲等内血亲,日后若需等候移植,也拥有优先权。
该规范即日起上路,外界关心会增加多少器捐数量?石崇良说,以同样用此规范的英国为例,在该规范上路、稳定后,器捐数量增加3成,若以国内每年200多例来推算,每年约可增加70至80例。
石崇良指,国际上器捐共分4类:到院前死亡、急救失败死亡、撤除维生设备死亡、脑死。到院前死亡者因事出突然,器官常已不敷使用,另因我国急救时间为30分钟,一旦急救失败,将让器官移植成功机率大幅降低,故昨只讨论「撤除维生设备死亡」。
器捐移植登录中心董事长李伯璋对结果表示振奋,认为过往对于脑死判定未过、但有器捐意愿者,心跳停止时医疗团队「不敢」插管灌冰水降温,只能捐眼角膜、皮肤等组织,无法移植器官,「这数量占总数一半」,新规定将有助于器官捐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