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善终!全台逾4千人签署预立医疗 1/3都在台北市

▲「病人自主权利法」提供民众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图/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病人自主权利法」在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至今已逾半年时间台北市现有12家医院18处所提供预立医疗咨商服务,根据台北市卫生局统计,截至108年6月底止,全国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人数共计4,664人,其中北市医院签署人数已达1,521人,占全国三分之一,为六都之冠。

台北市卫生局医事何叔安科长指出,进一步分析北市签署预立医疗的人数,年龄50岁以上的意愿人占8成为最多,女性占6成,显示年长者较为关心及接受善终议题,而女性接受度略高于男性

何叔安说明,「预立医疗决定」是对生命价值的一种看法和选择,让意愿人慎重思考当自己处于在5个特定临床条件,末期病人、不可逆转的昏迷状态、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疾病,选择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以及「人工营养流体喂养」的意愿。

▲签署预立医疗都必须经专业人员咨商,图为资深艺人谭艾珍女儿欧阳靖咨商画面。(图/台北慈济医院提供)

民众都可先透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立下书面之「预立医疗决定」,经过认证程序,将注记在意愿人的健保卡,后续若意愿人想要变更或撤除,都可依照程序进行变更,确保意愿人对于医疗选项有选择与决定权利。

何叔安提醒,依病人自主权利法规定,具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年满20岁)得为预立医疗决定,而签署预立医疗决定须经医疗机构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参加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必须事先向医院预约安排时间,由「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团队」(医师护理师、心理师、社工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关于医疗资讯详细的说明。

另外,前往医院咨商前必须事先思考「当面临意外或疾病的发生,你想要什么样医疗照护模式?」,同时要邀请二等亲家属身边亲近的人一起参加咨商,让他了解并尊重自己想法,在生命最后的关头舍得放手;另外,也可选择「医疗委任代理人」,在意愿人无法表达自己意愿时,代替表达意愿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