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立医疗求善终 拚6万人视讯签署
2019年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总院长黄胜坚表示,《病人自主权利法》不是安乐死,是确保每个人的知情,选择与决定权。(黄子明摄)
《病人自主权利法》上路4年,卫福部统计,全台共4万3718人完成预立医疗决定。近两年因逢新冠疫情,全台234家预立医疗咨商机构陆续推动「远距咨商」,卫福部次长石崇良表示,目前正在研拟电子签署预立医疗决定(AD),期盼今年底前达成6万人签署的目标。
「善终」是生命末期照顾的主要目标。目前国内有两部相关法规,一是89年上路的《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立法精神主要是拒绝过度医疗,末期病人可签署意愿书决定不施行心肺复苏术(DNR)、拒绝延长维生医疗,以及接受安宁缓和医疗,如患者失去意识,可由亲属代为签署。
另一部则是2019年通过的《病人自主权利法》,更强调自主精神,接受预立医疗咨商后,以预立医疗决定书(AD)表达意愿,未来如符合特定临床条件时,希望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
台北慈济医院放射肿瘤科医师常佑康分享,临床上遇到不少患者家属,即便经过十多年仍纠结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因此希望透过预立医疗决定,让自己的家人未来免于同样的难题。
艺人谭艾珍分享,多年前一位朋友罹癌后,交代家人不要急救,但到了最后关头,大儿子仍无法放手并要求插管,那种「身不由己」的痛苦,让她一辈子难忘。后来《病主法》上路,谭艾珍在弟弟邀请下,和女儿、侄儿四人一起前往咨商并完成签署。
不过,《病主法》通过后隔年就遇上新冠疫情,民众不便前往医院,所幸陆续发展远距咨商,成功克服空间限制。石崇良也说,目前正在研拟以电子方式签署,文件会直接上传到健保资料库,并注记在健保卡,期盼今年底前达到6万人签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