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善终!预立医疗照护咨商 居家失能长者、中低收入户可免费
攸关尊严善终的《病人自主权利法》将于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民众必须要先参加「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才能预立医疗决定。然而咨商费用太高成为一大困难。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今日表示,在宅失能老人及中低收入户等两类对象会列为免费咨商,随新法上路后实施,另早期失智、癌症病人咨商费用,未来可能纳入健保给付。
根据《病人自主权利法》,民众可透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ACP)事先立下书面的「预立医疗决定」(AD),如果未来遭逢末期疾病、不可逆昏迷状况、永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失智或者是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难以忍受、无法治愈且当时医疗水准无其他合适解决方法的病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维生治疗、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或其他医疗照顾及临终相关意愿决定。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26日于立法社社福及卫环委员会质询表示,病主法即将上路,但仍面对3大挑战,包含宣传太少、流程太复杂、咨商费太高等。
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针对费用的部份已经评估有三个方向,第一、在宅失能长者,规划透过在宅失能老人家庭医师计划,由医师到宅协助无法出门预立医疗照护咨商者预先拟定计划可以免费评估;第二、中低收入户若到全台22家示范医院进行评估也免收费,这两块经费皆由医发基金支应。第三、需和健保署再协商,针对早期失智、癌症患者在疾病诊断初期就进行咨商,规划纳入健保给付。
在宅失能长者与中低收入户咨商免费,原拟定于明年度基金预算规划,上半年执行,经王育敏要求,卫福部承诺改于新法上路后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