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丈夫在宏达电 她被索尼开除丢月薪13万工作

索尼宏达电为商业竞争对手,然而金女却刻意隐满丈夫于对手公司任职,惨遭索尼解雇。(图/资料照)

记者王致凯台北报导

台北金姓女子前年应征上索尼行动通讯公司职缺,月薪13万5千元。她刻意隐瞒丈夫任职于竞争对手宏达电,半年后被发现遭到开除。金女认定配偶属个人隐私,没有必要提供,因此怒告公司非法解雇。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为避免利益冲突调查亲属职业,且她刻意隐瞒丈夫身分,破坏信赖关系在先,因此判决金女败诉。

据了解,43岁金女103年4月透过顾问公司转介,应征索尼行动通讯专案经理一职,月薪13万5000元;至于在填写个资时,她于家庭资讯栏(Family Information〈Spouse,kids ,and NHI participants〉)填载两名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身分证统一编号,均注明毋须由索尼加入全民健保,并于紧急联络人部分填载其母亲的姓名。

然而半年后,金女原任职宏达电的丈夫黄姓男子也到索尼应征,且面试时就知悉公司公司内部组织将调整一事,引起公司怀疑,比对员工资料后,发现金女和黄男子女相同,才发现原来两人是配偶。

金女在庭讯时,辩称自己出生在香港,且长年留学国外,因此对于配偶算是亲属的观念台湾人不同,且配偶职业属个人隐私应受个资法保护,因此认定索尼公司解雇不合法,要求回复雇佣关系并支付2年来积欠的薪资

但台北地院认为,索尼公司调查员工配偶职业是为避免有利益冲突,属于正当理由,且金女明知丈夫任职于竞争对手,却刻意隐瞒并谎称配偶从事的是「家族事业」,已严重破坏两造信赖关系。此外,法官认为金女2岁后,即回台居住,大学毕业后才出国到法国英国留学,「难认原告对于我国亲属范围之认知有何文化隔阂」。

判决书中提到,金女若认定配偶职业属个人隐私,应向公司表明不愿揭露,而不是提供不实资讯。而事发后索尼公司曾两次约谈金女说明,但金女未积极解释或补救,因此解雇符合「最后手段原则」,并无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