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看护控遭雇主凌虐、性侵 法院调查才知全部都骗人!
高雄一名印尼籍女看护控遭到蔡姓女雇主施虐,除了被扣除资金之外,还不能在家上厕所,甚至还被雇主的陈姓男友人性侵,使得两人都被移送法办,不过高雄地院审理后却发现根本没有此事,并将蔡女、陈男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自由时报》报导,印尼看护2015年12月被仲介带去健检时,被发现耳朵、额头、侧腿多处瘀伤,便声称遭到蔡女打耳光、飞踢、针刺等凌虐手法,还会被扣除资金等,甚至自称「没有性经验」的她,却被检验出处女膜有受伤,此时才说明遭到陈男指侵过一次。
消息传出来之后,当时惊动了高雄市劳工局、警方介入,并将蔡女、陈男分别以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条例、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地检署;不过高雄地院审理后发现事有蹊翘,因为当初是女看护签字同意护照由雇主看管,且所有薪资单都有亲笔签名。
至于印尼女看护身上的瘀伤,法医验伤完认为,应该是长期睡在客厅地板的水垫上,导致皮肤长期遭到压迫所产生的的条纹,加上该名女看护的说词反复,认为没有积极证据能证明蔡女、陈男是否犯法,将2人皆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