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汛期灾损 农粮署备妥储粮无偿供应宜花东三县

农粮署东区分署备妥公粮白米,无偿供应辖区宜、花、东三政府救灾所需。(图/记者兆麟摄 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气候变迁影响,近年台湾地区降雨有集中的趋势,瞬间豪大雨常造成易受灾区交通中断补给困难,为防患未然,农粮署东区分署106年度已备妥77.778公吨新期公粮白米,无偿供应辖区宜、花、东三县政府暨所辖35个乡(镇、市)共119处储备点储备防救灾所需粮食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东区分署表示,为防患未然,协助县市政府依「国内粮食救助要点」于天然灾害期间办理紧急供应粮食之需要,每年于汛期前吁请地方政府,依实际需求向各地区分署申请天然灾害储备食米,以备台风豪雨等天然灾害发生时,即时提供灾区民众使用。

农粮署东区分署进一步说明,为确保重大灾害期间食米供应无虞,县(市)政府得以传真方式向分署申请紧急救灾食米,分署接获申请后,可于24小时内完成备货,并交由申请单位提领发放,充分发挥灾害防救之功能

农粮署东区分署表示,天然灾害储备食米以填充二氧化碳密封方式包装,每包重量20公斤,具久储防潮特性品质可保存一年以上;另也有3公斤真空包装,具轻巧、方便携带等特性,品质有效保存期限为6个月。

储备粮食由乡镇公所等保管单位慎选阴凉干燥、通风及安全之地点存放,定期检视贮存数量及品质,东区分署为确保民众于灾害期间无断炊之虞,也会与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即时掌握各地储备粮供需情形,必要时可依需求紧急加工调拨食米供应灾区,发挥防救灾效益

食米届保存期限前一个月或汛期结束后,未用完之储备粮,则由县市政府转拨社会救助粮赠予低收入家庭,兼具扶助弱势双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