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質標準增訂 PFAS 年底發布隨即實施檢測

环境部正推动饮用水水质标准增订饮用水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浓度限值及检测管理规定。图/环境部

环境部12日表示,饮用水水质标准增订饮用水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浓度限值及检测管理规定已于8月21日预告修正,加速法制作业公告后,将迅即加强抽验,并同步持续强化源头管理及检测调查等配套作为。

环境部表示,草案主要参考国际规范、毒理参数、净水技术、检测方法、检测成本、历年国内研究及专家咨询等订定,与国际卫生组织(WHO))2022年所提出草案相较,本草案管理强度已较严格。

国际饮用水PFAS管理差异很大,有强制性标准或建议指引值,近期美国2024年4月10日虽订定相较严格之PFAS饮用水水质标准,但各国多尚在评估中,美国因长年生产制造PFAS污染相对严重,且美国执行上要求3年内完成监测,5年内超标者执行改善措施,以调查改善为重点。

本草案规范明年起至2027年7月1日前,自来水公司等供水单位应定期检测及超标时提送管理计划外,亦规范环保主管机关应执行抽验;环境部也将针对高潜势热区,例如水源受机场、掩埋场等影响者列入优先对象。

为接轨欧美日等先进国家强化PFAS管理的做法,环境部结合相关部会,已于今年7月1日拟订跨部会「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管理行动计划」(草案)报行政院,特别针对PFAS,延伸专章强化跨部会合作,就源头管理、流布调查、接管国际及风险沟通等四大面向整合各部会资源,强化推动PFAS物质管理,各项工作已陆续推动。

环境部为强化废水中新兴污染物管理,也于9月26日预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部分条文草案,针对废(污)水中新兴关注项目全氟化物之科学园区/工业区及制程使用相关药剂者(如科技产业、电镀…等) 规范应定期检测全氟化物,如浓度达预警值者,应提出削减管理措施,强化排放减量管理;另该办法也针对一定规模医院,要求检测及削减废水中抗生素等药物,以推动新兴关注物质管理。

环境部后续将纳入相关单位意见检视调整,尽速完成法制作业程序,预定年底公告,将随即纳入例行常规检测加强抽验,以确保饮用水安全及强化源头管制,并持续掌握国际趋势,滚动检讨加严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