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國道今年「二次事故」已釀10死14傷 警籲謹記5步驟3原則

国道一林口路段38公里今天凌晨发生轿车撞拖吊车的死亡车祸,警方初步了解疑与二次车祸有关。国道警方统计今年一月至今,国道共发生8件二次事故撞击意外,共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呼吁民众为避免二次事故造成严重伤亡,呼吁发生轻微事故谨记5步骤3原则处理,以防二次事故发生。

据了解,国道一林口路段今天凌晨发生死亡车祸,刘姓拖吊车司机(53岁)凌晨近5时许,于国一南下38公里林口路段,协助拖吊魏女(48岁)及郭男(62岁)两辆事故车。

刘男先将车停放在内侧车道警戒,等待国道警方采证排除路况后再将车拖离事故现场。不料,王男(29岁)驾驶另辆汽车从后行驶而来,直接推撞拖吊车,导致汽车车体严重变形,车内驾驶王男、乘客黄女(25岁)、陈女(22岁)3人一度受困车内。

新北市消防局获报出动消防人员24人、救灾救护车辆12车赶抵救援,经使用破坏器材协助脱困,检视3人伤势,王男头部重创没有生命征象,黄女头部撕裂伤、右脚骨折及左脚擦伤,陈女头部撕裂伤,紧急协助3人送医急救,王男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国道公路警察局表示,统计国道高速公路各路段,去年发生5件二次事故,总共造成5人死亡、12人受伤;今年1月至今也发生8起二次事故撞击致死案件,共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国道警说,高速公路车速快,驾驶人所需应变视距较长。若在国道遭遇事故,谨记「开启危险警告灯关闭引擎」、「竖立故障标志」、「1968APP报案」、「拍摄车祸全景(含标线)以碰撞点」、「车辆移至安全地点(如路肩或下交流道)全程注意安全」5步骤;及「掌握人没事」、「快拍照」、「速移车」等3原则。

国道警解释,发生事故或故障车用路人应立即开启危险警告灯,将车辆停妥于安全位置后关掉引擎,尽速将车内所有人撤至护栏或车道外安全处所。另外,建议事故人员穿着反光背心同时面向来车,并沿护栏或内外路肩至车后方100公尺处,摆放车辆故障标志,再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报案功能报案(手机开启定位功能后,系统会自动判断人员所在位置)或拨打1968专线报案,全程应注意后方来车动态,以利紧急闪避。

此外,国道上发生轻微事故,用路人应谨记处理,肇车尽速移置安全处所,人员站立护栏外或护栏边,若事故无人员伤亡且车辆尚可行驶,公警局建议用路人于摆放故障标志及通报后,在确认安全下,设法拍摄记录现场,再尽速将车辆移至安全处所,或直接到公警局各分队报案,以防二次事故发生。

国道今年1月至今发生8起二次事故撞击致死案件,共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国道警吁记3原则速移车报案。记者曾伯恺/翻摄

国道今年1月至今发生8起二次事故撞击致死案件,共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国道警吁记3原则速移车报案。记者曾伯恺/翻摄

国道今年1月至今发生8起二次事故撞击致死案件,共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国道警吁记3原则速移车报案。记者曾伯恺/翻摄

国道1号南下38K今天凌晨5时许发生3车事故,3人送医1命危。记者曾伯恺/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