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警局宣导无人伤亡车祸处理原则 谨记拍照、录影5原则

苗栗警局启用电子雷射功能测量卷尺。(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春节连假届近,苗栗县警局因应辖内多处观光景点涌现大批车潮,特别教导民众,如果发生无人伤亡的车祸时,民众在警察未到达前,可自行用手机拍照、录影存证后将车辆移置路旁,以免造成事故现场车流堵塞。

苗栗县警局于春节连假期间2月10日至2月16日期间,针对本县台3、61、72线及大湖南庄三义观光地区沿线道路等易壅塞干道、路口,编排交通疏导岗,执行「路口净空」及「加强违停取缔」。

过去,民众驾车至苗栗县观光旅客,常易因无人伤亡的A3交通事故,造成沿线交通壅塞,故建议在车辆尚可行驶状况下,民众等候警方到场前,可先自行使用手机照相或录影,记录肇事车辆位置及现场痕迹证据,再提供予事故处理员警,不须局限传统以防水蜡笔划线方式定位车辆或迹证

苗栗县警局长周焕兴表示,民众常不清楚该如何拍照定位,或是对于自行拍照定位没有信心,在此宣导提醒交通事故报案人事故现场初步处置作为,并附上图例操作示范,改变传统划线定位,以拍照方式更为简便。

在无人伤亡事故现场拍照时须注意下列5大原则:1.放置故障标志。2.拍摄全景(含标线)。3.拍摄碰撞点(车损部位)。4.尽速将车移置安全地点(如路边)。5.拍摄及移车全程注意安全

此外,为有效提升员警排除交通事故时效,县警局最新采购交通事故处理利器「电子雷射多功能测量卷尺」,这个卷尺具有红外线测量距离,并借由USB重复充电功能,倘遇电量不足或其他因素无法正常使用,仍可运用传统模式拉缩皮尺进行测绘,具有双重使用效益,将可减少处理交通事故耗费时间衍生之交通壅塞及保障员警执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