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警局受理操作枪报备登记

苗栗警局呼吁持有操作枪等模拟枪的民众,尽早到各警局或警察分局登记核备。〔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因应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修正,明确将类似真枪极易改造成具有杀伤力的改造枪枝,如模拟枪等操作枪列入管制,苗栗县警局呼吁民众自今年6月12日起至12月11日止,持操作枪到户籍所地警察局或警分局办理备持有或自愿缴销,以免触法受罚。

苗栗县警局表示,枪砲弹刀管制条例第20条之1修正案业经总统于今年6月10日公布施行,本次修法是为明确规范且管制类似真枪极易改造成具有杀伤力的改造枪枝,将具打击底火要件,修正为具类似真枪的外型、构造、材质火药式击发机构装置,且足以改造成具有杀伤力者,为模拟枪,使模拟枪的定义范围更为明确。

苗栗县警局指出,持有这类操作枪的民众,可于今年6月12日起至12月11日止,携带操作枪及身分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的警察局或警察分局,办理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待完成鉴验及发照后,即可合法持有。

苗栗县警局长翁群能表示,本次修法系修正「模拟枪」定义,将撞针洞未贯通,滑套(枪机)内不具撞针及刻意规避模拟枪应具备「打击底火」要件的「操作枪」纳入「模拟枪」管制范畴,而本次修法并未涉及低动能游戏用枪,不影响玩具枪业者玩家权益,同时为尊重及维护原住民传统文化、保障其合法及安全使用自制猎枪,也将自制猎枪所需主要组成零件及弹药,纳入除罪范围,其它违法持有者最高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