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移工名額剩4884名 國土署放寬雇主認定函效期
营造业员工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内政部长林右昌今(27)日表示,自今年8月1日公告受理一般营造业移工申请,首梯受理一般营造业移工申请1.5万名配额,为使有人力需求且符合资格的营造业者能顺利申请营造业移工,以改善缺工情形。
此外,甲等营造业因可申请专案移工,所以预先采取人力需求量打九折方式来办理核配,截至12月22日止已核配10,116名额度,尚有4,884名额度。
林右昌指出,经12月20日召开内政部移工核配审查会议讨论后,同意开放业者愿意加码多付就业安定费,移工聘用额度的计算比例,就会从现行的30%,提升为40%,业者就能多聘一些移工,此外甲等营造业核配也不打九折,如实核算。
林右昌进一步说明,前经取得雇主资格认定函已核配额度的业者,若仍有移工聘雇需求,必须在符合业绩及聘雇一定人数的本国劳工等规范条件下,将可再向国土管理署提出增额核配申请,再进行分配。
林右昌指出,为使营造业类移工申请规定维持一致性,经20日内政部移工核配审查会议讨论,有关引进移工雇主资格认定函的有效期限,国土管理署将修正雇主资格认定作业要点,调整一般营造业移工雇主资格认定函有效期限比照营造业专案引进移工文件效期,从90日放宽为120日,以利业者有充分时间准备文件向劳动部办理营造业移工初次招募及引进工作。
另部分业者取得认定函后,因故无法于期限内完成向劳动部申请引进移工者,亦可依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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