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法规遭疑不曾开罚 农委会反击:该罚就罚直到改善

粮署强调,产品只要未经进口审查合格,以有机名义贩卖都会依法处罚。(图/农粮署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农委会遭质疑大陆假有机农产品充斥台湾网路,有机农业促进法只是纸老虎,不曾开罚回应。农粮署今(1日)回应,并非事实,只要农产品未经验证合格,或未经进口审查合格,以有机名义贩卖,就会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农粮署表示,农委会与各地方政府每年于市面进行抽验、检查件数都逾5千件,不论在实体或虚拟通路,只要违法皆依法查处,该罚就罚,并要求业者限期下架回收,若业者行为涉及刑事犯罪,也会移送检调单位持续侦办。

农粮粮署说明,依据有机农业促进法第31条第1项第3款规定,农产品未经验证合格,或未经进口审查合格,以有机名义或其他足使他人误认之方法,而贩卖、标示、展示或广告者,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对于假冒有机名义贩卖的产品,农粮署说,主管机关皆依法查处,每年由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于市面(包含实体、虚拟)通路,进行产品检验2200件及标示检查3300件,107年至目前为止针对假有机的农产品,已依法裁处计57件(其中13件属于网路贩售),并要求业者1日内下架、10日内回收,倘仍违法于市面贩售,依法加重并连续处罚,最高处60万元罚锾,直至改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