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禁「A点上B点下、购物」挨批阻碍观光 航港局:修法拟放宽

▲游艇法规限制多,航港局拟修法放宽。(图/航港局提供)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台湾四面环海,游艇产业蓬勃发展。民进党立委林俊宪今(26日)指出,目前私人游艇将近1500艘,相关法令却很落伍,禁止A点上B点下、也禁止旅客购物,法规绑得很死,阻碍观光发展。航港局长叶协隆说,船舶法修法草案已送交通部,排除不必要限制。交通部次长林国显表示,会尽速完成修法。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安排「智慧航安、智慧港湾相关计划办理情形」专题报告,林俊宪说,私人游艇成长非常快,10年前约100艘,去年底已经有1444艘,但可以揽客的非自用游艇却只有278艘,因为法令落伍,限制游艇经济发展。

林俊宪表示,依目前的规定,非自用游艇限制采用包船方式经营,法规要求只能A点去A点回,从台南出发不能在高雄下、必须回到台南,而且禁载货物,连游艇载旅客到另一定点出游时也不准旅客将订的购物带上船。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批评,游艇法规落伍,限制阻碍观光发展。(图/记者蔡亚桦摄)

对此叶协隆回应,非自用的游艇的确是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相关规定不明确也造成业者营运的困扰,研拟船舶法修正草案,促进多元弹性的经营型态,排除不必要的限制;林国显允诺,尽快完成修法草案。

叶协隆会后表示,目前船舶法对于非自用游艇思维比较是俱乐部型态,因此营运范围比较限缩,透过修法打破规定,更有弹性停靠,因此纳入此次修正草案,并且在6月4日送到交通部审议,后续尽速跟交通部沟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