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变「惨业」?学者警示:台湾太重细微末节不关注整体发展
▲台湾通讯论坛2019-营造我国视讯传播公平竞争环境与会来宾。(图/台湾通讯学会提供,以下同)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台湾有线电视收费30年不变,加上主管机关对内容、平台层层叠加管制规则,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有线电视产业快变成「惨业」!政治大学教授张崇仁指出,世界各国对内容管制皆采取非常低度,仅关注反媒体垄断、无歧视内容、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不影响国家安全,此外就不另外立法管制,反观台湾,却仍在乎管制中的细微末节,而不关注整体产业应如何发展。张崇仁表示,如果以收入与成本来分析,现有规范有线电视每月每户不得收取超过300元的费率,源自27年前共同天线营运方式,引用当时报纸订阅金额计价,却持续沿用了将近30年没有调整。但另一方面,NCC却规定每个频道每天在5点到11点间要有40%新生节目,一天2.4小时,一年876小时,若以将节目制作成本以一小时100万计算的话,一年下来要8亿7千万,他质疑哪个业者能够有这般稳定的收益?▲政治大学教授张崇仁
而文化部每年补助节目制作仅350小时,若业者的收入无法用于内容制作,消费者必定会流失,他建议政府应该先从消费者的需要去思考政策应该如何修订,而不要设定过高的管制成本。
台湾通讯学会6日举办「台湾通讯论坛2019-营造我国视讯传播公平竞争环境」,会议由政大教授刘幼琍主持,从数位汇流宏观角度探讨如何营造视讯传播平台的公平竞争环境。学者分别呼吁松绑党政军条款、降低有线电视管制强度、讨论CATV与IPTV监理方式,并呼吁政府前应思考降低管制成本以利业者提供消费者更优质的收讯服务及观影内容。▲政治大学教授刘幼琍
台湾通讯学会理事长刘柏立于致词时表示,美国、日本、欧洲为因应数位汇流趋势,自1996年起便开始调整监理政策,降低CATV及IPTV管制强度,让整体产业有规模与竞争力,例如日本透过国家政策积极推动光纤网路建设,而欧美等国的CATV业者也在宽频网路建设方面贡献显著。反观台湾直到去年12月底才完成CATV全面数位化,发展进程明显迟缓。刘柏立建议现有的「有广法」应及时调适以符合数位时代的监理新思维,此外,台湾参考「欧盟2003年通讯法」的精神制定 「电信管理法」,并提供IPTV营运解套方案,未来在相关子法或有更明确合宜的松绑空间,但就数位汇流的观点,CATV与IPTV同属多频道付费电视属性,且在技术中立的概念下,CATV是否亦得适用「电信管理法」,比照IPTV待遇,值得思考。最后,他提到今年9月日本将举办世界杯橄榄球赛,已确定由NTT docomo利用5G技术提供赛事转播,从传统的电视事业改由电信事业担纲转播,这个讯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与启示。
前NCC委员、世新大学教授何吉森从有线电视内容授权机制谈起,他提到,政府可资运用以监督市场的工具包括竞争管制及经济管制两种方法,竞争管制主要避免市场力量滥用而侵害到市场竞争机制及市场参与者之权益,而经济管制的除了纠正市场失灵导致之无效率外,亦被期待达到更多分配正义,如公平、普及与市场稳定发展。▲世新大学教授何吉森何吉森举NCC介入TBC与民事授权合约案为例,两家业者因授权协商未果,申请调处仍未合意,而后NCC动用有帝王条款之称的有广法第53、63条欲解决问题,后来TBC对NCC的5次处分向行政院提诉愿,皆因NCC过度介入市场自由而获得撤销。何吉森表示,有时不作为亦是一种作为,此案应透过不断沟通调处,让市场自行找到出入,效率虽慢,但NCC既是独立机关,就应抱持着不轻易介入市场的态度,避免以高权过度臆测或吓阻,破坏市场秩序。公平会则应以互补的立场,协助NCC督导业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台湾通讯论坛2019-营造我国视讯传播公平竞争环境」出席人员包括NCC代理主委陈耀祥、政治大学教授刘幼琍、元智大学教授周韵采、前NCC委员世新大学教授何吉森、台湾大学教授林宗男、政治大学教授许文宜、东吴大学教授章忠信、政治大学教授张崇仁、台北大学教授黄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