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電業法修正 放寬綠電交易
经济部十九日预告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三大重点,包括允许再生能源售电业者间可以互相交易;新增「特定电力供应业」类别,将需量反应聚合商等电力资源提供者纳管,除须取得电业执照外,还要负起紧急故事通报业务;同时,台电公司业务确定不分拆,维持综合电业。
开放再生能源售电业者间能互相交易,删除其原销售对象仅限用户的规定,是此次电业法修法大松绑。经济部能源署组长陈景生表示,修法开放融通后,若市场有需要,再生能源售电业者之间能买卖。
新增特定电力供应业类别方面,则是纳管并网型储能及需量反应措施参与电力交易平台需取得电业执照,并应负起营业、紧急事故通报义务。陈景生说,修法后以「特定电力供应业」纳为电业,未来若有需量反应需求,只要透过用户群代表操作即可,台电不用一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