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停车证 北市26日开放领取

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专用停车识别证。(图/北市交通局提供)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为配合交通部6月发布施行「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台北市交通局停管处26日宣布,只要在今年7月31日前已领取「孕妇及儿童(6岁以下)健康手册」之民众,从26日起即可持该手册,到北市停管处服务台及所辖67处公有立体地下停车场管理室,领取停车位识别证。此外,7月30日再开放12行政区户政事务所、健康服务中心及13个亲子地点发放。

北市停管处指出,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第33条之1第1项规定,各符合须设置规定之场所附设之停车场,应保留2%之汽车停车位作为孕妇、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之停车位(汽车停车位未满25个之公共停车场不在此限)。

停管处指出,辖下立体地下停车场100处总共有634格孕妇及儿童优先停车位,预计107年8月20日前更换专用牌面完成,届时需要依照指示停放;其余民营及各机关管有停车场175处计700格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本处已宣导停车场管理业者配合法令于107年12月16日前设置完成。

停管处强调,配合交通部1年之宣导期,未来将加强宣导停放时应放置停车位识别证、手册及未乘载孕妇或6岁以下儿童者请勿占用停车位等事宜,待明年6月29日起,违规占用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将依《停车场法》规定,可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专用停车格。(图/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