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及儿童专用车位识别证 新竹市8/7受理申请

新竹市受理申请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车位识别证。(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记者李介蓉/新竹报导

为打造孕妇、亲子友善停车空间交通部订定「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提供给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家长,在专属妇幼车位停车,新竹市政府将从8月7日起开始发放,也提供便利多元的发放地点,可向交通处停车管理科(府后街45号)、中正市场停车场(中正路245号)、顶竹围地下停车场(竹莲街20号)、新科国中地下停车场(光复路1段89巷88之1号)、本市三区区公所社会处(妇女馆)、文化局等处所凭孕妇健康手册或儿童健康手册申办。

交通处长倪茂荣表示,交通新制上路,家有孕妇及6岁以下儿童,未来停车更方便。孕妇及儿童专用停车位很容易辨识,停车位的白色标线内划粉红色内框,也会有停车位专用标志;申请孕妇及幼童停车识别证的民众,仍需依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并无优惠

交通部近日发布实施「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机关公营事业百货公司、大卖场航空站铁路车站游乐园等公共停车场,若车位超过25个以上,必须按照2%的比例,设置孕妇及儿童专用停车位。

交通新制中的6岁以下儿童,以国历足岁计算,因此停车证有效期限至该名儿童年满6岁止;此外,乘载6岁以下儿童 (不论驾驶人与儿童是否具亲子关系),或孕妇为驾驶本人或乘客者,皆可使用专用停车位,并应将识别证置于汽车挡风玻璃明显处,以供查验。

交通处表示,8月1日起由医疗院所发放的孕妇健康手册及儿童健康手册,将会附带相关停车证,让民众不用再跑一趟领取。于8月1日前领得手册的民众,可至指定地点申请,符合需求的市民仅需携带孕妇健康手册或儿童健康手册即可领取停车识别证。

交通处表示,市长林智坚重视孕妇、亲子友善停车空间设置,市府看见需求,率全国之先,自104年9月已先行试办「友善车位」,隔(105)年11月起推动的「停车场再生计划」中,每座停车场皆提供充足的友善车位,不只提供妇女及幼童,范围更包括了年长者,以提升市民便利性安全性,打造更完善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