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暖器要注意什么?中市法制局提醒认请这标章
天气冷吱吱,电毯、电暖器热销,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民众选购时应认明检验合格标。(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全台气温骤降,民众纷纷添购电毯、电暖器等御寒电热器,台中市法制局16日提醒消费者,电毯、烘手机、室内电暖器等商品均属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检验项目,选购时要注意贴有「商品检验标识」的电热器,依照使用说明书的指示谨慎使用,安心保暖过寒冬。
坊间销售的电毯及电暖器品牌众多,但以往却曾发生电热器商品设计不良或民众使用不当,酿成意外灾害的案例,民众购买时,不得不慎。
电热器商品要贴上「商品检验标识」,才能在市面上贩售。(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说,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依商品检验法指定公告,将电毯、烘手机、室内电暖器等电热保暖商品列为应执行检验商品,这些商品在流通市场前应先进行强制性检验,无论是自国外进口或国内产制者,如未符合检验规定,不得进口或出厂陈列销售,经过检验合格的商品,要贴上「商品检验标识」,才能在市面上贩售。
近日天气寒冷,很多民众冷到「冻」未条,如果长时间使用电热器,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保暖器,恐安全性不足,有潜在危险性。
李善植呼吁,民众选购及使用电热器商品时,注意检查是否贴有「商品检验标识」,并检视厂商名称及地址、电压、消耗功率等电器规格及型号等各项标示是否清楚,勿随意购买来路不明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