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措施深化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昆明市教场中路一带蓝花楹进入盛花期。(图/新华社提供)

本报讯

云南省7日发布《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将逐步为台湾人在云南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

云南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朝德介绍,75条措施涉及云台经贸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及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五大类,有利于台商台企在云南投资兴业,更好地融入云南“一带一路”建设

为鼓励台资入滇,云南在上述政策档中提出,对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资产性投资5亿元-10亿元人民币,按5%给予一次性奖补;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

云南提出,为鼓励台资参与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云南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口岸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专案公平参与招投标。

云南还提出,将为台湾同胞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更优质服务。比如,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台湾同胞在云南居住期间,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云南省鼓励在滇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人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人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新闻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