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驳韩陆资购屋论 内政部酸「涉及国安、应提具体建议」

韩国瑜呼吁中央开放陆资买房引起内政部关心。(图/地方中心摄)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韩国瑜呼吁中央开放陆资买房,内政部次长24日深夜接受记者访问,回应「本来就可以」后(参考 韩国瑜「开放陆资买房」 花敬群:本来就可以啊),26日内政部再提回应,列出多项政策规定后。内政部表示,若让陆资炒房将导致「国安问题」!

内政部公开发文表示,陆委会在91年修正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9条规定,将陆资取得我国不动产由禁止改为许可制,「已开放陆资来台取得不动产」。其中如为从事工商业务经营厂房营业处所或办公场所需要,或有助于整体经济或农牧经营之投资,均得依规定申请许可后取得不动产,并无特殊限制。

目前对于陆资取得不动产的相关许可措施,内政部指出,主要是针对自然人取得住宅部分进行规范。对于自然人,规定每人得基于自住需要,单独取得1户并供住宅用。至于购买登记完毕后3年内不得移转,并对自然人取得之不动产订有长期总量、每年许可数额集中度数额等管制,是为「避免取得不动产集中于特定地区」,及可能「造成陆资炒作房地产市场疑虑」之因应措施。

开放陆资来台取得不动产,是顺应全球化潮流并有效运用资金技术,期待提升整体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内政部表示,「并不乐见陆资来台有炒作市场、影响社会安定或致生国安上的疑虑」。不动产市场的荣景不能仅依赖外资或陆资,经济持续成长的动能安居乐业的繁荣社会,才是让房地产市场能永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

内政部再次重申表示,地方首长若对于中央相关政策提出意见,「期待能清楚提供具体内容建议方案」,让地方及中央能朝正确方向共同努力健全整体房地产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