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妇60岁2度中风讨扶养 惨遭前夫生的2子1女「说不」
再婚妇人已60岁却2度中风,想要索讨扶养费用,惨遭前夫生的2子1女打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第一段婚姻时生了2子1女,后来因为丈夫外遇将小三带回家住,她无法忍受因而离家,2年后就离婚收场,3个孩子也都交由前夫扶养。而小萱之后也改嫁并育有1子,但日前因为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逐渐恶化,年逾60的她因2度中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因而请求与前夫所生的3个孩子负起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她先前曾2度中风,须每月固定至医院神经内科回诊、领药,并无工作能力,也无财产足以维持生活,并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目前租屋处每月租金4600元,由慈善机构的租屋补助每月4600元,直接汇款给房东。
因此,她确实无多余的钱,且无以维持生活,因而依法请求与前夫所生的3个孩子给付扶养费,并依据她每月需就医及日常生活支出约数千元,请求3个孩子分别按月给付5千元,直到她的死亡之日为止。
小萱的3个孩子控诉,母亲当年还未离婚时就已离家,当时他们还在读国小,母亲离家后,他们3人顿失照顾,甚至流落于外,四处借住,连就学都无法达成,他们都在国中时辍学,在最需要母亲支持的时期,母亲却选择离开,全无音讯,连基本关心协助都无。
法官审酌,小萱在3个孩子尚未成年时,对于他们负有扶养义务,却无正当理由未善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堪属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3个孩子给付扶养费,即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