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翁娶3妻生6子 晚年讨扶养费不成 被起底千万身家惨了

老翁向3名子女索讨每人每个月7千元生活费,却被法院查出有1千6百万元现金及房产。(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一名70岁老翁年轻时生性风流,与3任妻子生下6名子女,晚年因病住进长照中心,称无力支付每个月3万8千的费用,向第一任妻子的3名子女索讨每人每个月7千元扶养费,但其子女说,因继母疏于照顾,他们从小到大由阿公阿嬷照顾,老翁因外遇长年不在家,未尽扶养义务,且法院查出老翁还有1千6百万元现金及房产,最终判子女不须扶养。

判决书指出,该老翁年轻时经营民间放款业务,因生性风流,与第一任妻子生下3名孩子后,又分别与第2、第3任妻子生下1、2名子女,共6名子女,他2016年时因酒驾入狱,出狱后身体大不如前、行动不便甚至长出褥疮,住进长照中心,他却称长照中心每个月3万8千元的费用无力负担,要求子女支付扶养费。

该老翁提告要求第一任妻子的3名子女,每个月付扶养费各7千元;但3名子女在法庭上称,父亲再婚后,继母对他们很不好、疏于照顾,于是他们由阿公阿嬷照顾长大,父亲因为外遇长年不在家,多年来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因此向法院请求免除他们扶养父亲的责任

法院认为,该老翁日前曾向多名债务人请求清偿1千6百多万元债务成功,债务人也陆续分期归还中,加上名下还有房产,因此认定他的财力足以维持自己生活,因此判3名子女不用养他,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