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馆马桶产子「再看儿溺毙」 台中狠妈:我只是生理期

▲刘姓女子在某旅店厕所马桶产子,事后却称自己只是生理期肚子胀才上厕所。(示意图记者吴欣晏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39岁的刘姓女子,去年4月在台中市某旅店的厕所马桶产下一名男婴,随后便将婴儿丢进马桶内导致窒息死亡,被打扫阿姨发现,事情才因此曝光;事后,她却辩称,自己只是生理期肚子胀,才去上厕所,坚决否认有小孩一事。台中地院依《家暴法》母杀婴儿罪将她判3月徒刑、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刘女去年4月26日入住到台中市中区某旅店,隔天下午就退房了。打扫员工进入房内打扫时,在床单浴室内发现都有血迹,马桶还疑似被血水堵住,而堵塞物疑似是一名婴儿,吓得赶紧报警处理。

事后,法医解剖发现,从男婴身高、体型外观看上去,大约是在36周被生产下来,器官大致都正常,没有足以发生死亡的病变,认为男婴是活体出生,但是泡在马桶水里导致窒息身亡。

案件调查期间,检方调阅监视器发现,事发当天,刘女被一名中年的陈姓男子带到旅店投宿。陈男供称,只是看到女方肚子很大像怀孕,感觉很可怜,才将人带去旅馆内休息,相处约4小时后就离开了,2人完全没有发生性行为。而刘女则否认有生小孩,只称自己生理期来胀气,所以肚子才会圆圆的,只是到厕所上厕所,并强调自己还是一名处女

法官认为,房内留有大片血迹,但是刘女却懂得处理身上血迹再步出房门,显示她知道自己生产的事实,也有足够时间可以防止男婴掉落马桶,且发现男婴落入马桶后,也没有试图想将人救起;不过审酌被告患有思觉失调症,且领有重大伤病证明,因此依法将她判处3月徒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