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职还月领13万 传李全教「不甘愿」想先辞再选议员

台南市议长全教贿选案一审遭判有罪,遭停职每月还可爽领130k。(图/记者赖映秀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日前「当选无效」民事官司一审败诉;22日又因「贿选案」一审遭判刑4年;虽然被停职停权,但不用进议会还可每月爽领13万。《苹果日报》报导,李可能不甘愿只能领「干薪」,而且「当选无效案」二审难以挽回劣势,因此打算在判决前辞掉议员,重新参与补选,若侥幸当选就能保住议员资格

虽然,李全教因贿选案一审被判有罪遭停职停权,但每月仍可爽领11万元多的研究费及2万元为民服务费,共13万元多。不仅如此,助理费每月可申请最多24万元,春节慰问金约可领18万元,依李今年在职天数比例计算,还能再领约6万元。

▲针对李全教遭判有罪,台南市长赖清德记者会上表示「迟来的正义」。(图/台南市政府提供)

台南市议员郭国文脸书表示,不少民众质疑「为何李全教停权还可以领薪水?」,选罢法第117条第1项规定停权期间,诸如研究费、春节慰问金、保险费、健康检查费、助理补助费、为民服务费等,都能够按规定支领。显然,这是法律有所缺漏之处,未来该朝修法的方向补正之,以呼应新政府对于「转型正义」的吁求。

对于贿选被判有罪,李全教虽然表示「不意外」,但是自己从政至今从不收回扣,法院以这样的理由判决有罪实在无法接受,将继续上诉。对此,郭国文痛批,「李身为议员就该以高道德标准来自我要求;在议员当选无效之诉、议长贿选案皆被判有罪的情况下,该知所进退、自动请辞,别再坐领干薪,浪费民脂民膏。」

▼台南市议员郭国文批「被判有罪就应自动请辞」。(图/翻摄自郭国文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