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助台人由法返台? 外交部:国人回国无需台胞证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昨透露,大陆海协会长张志军12月初出访法国,曾协助丢失台胞证的台胞与大陆驻法领馆联系,协助其办理旅行证件,顺利回台湾。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今天对此驳斥:「国人回国使用中华民国护照,并不能使用台胞证。」
大陆「对台26条」措施中,提及可为台胞提供领事保护,还能协助申请旅行证件。朱凤莲透露,张志军12月3日参加全国人大外事委活动出访法国巴黎期间,偶遇一个台湾旅行团,一名团员原计划第二天上午离开巴黎,经福州转机回台湾。但是其台胞证等证件被盗。张志军即向葛先生介绍「26条措施」中第14条的内容,帮助葛与陆驻法国使馆取得联系。使馆领事部工作人员急事急办,
欧江安表示,国人在海外遗失护照,我国驻外馆处紧急补发护照或入国证明书供国人顺利返国,是各馆处急难救助的业务范围,外交部及驻外馆处一向提供迅速、高效率及亲切的服务,获得民众的肯定。
欧江安强调,只有我国驻外领馆、代表处及办事处所发出的中华民国台湾护照及入国证明才是国人能用的有效返国文件。行使领事权是我国主权的一部份,我国政府不会外包给中国政府代劳。
欧江安说,台湾旅客在法国遗失证件的案例,事实上我驻法国代表处可立即发给护照或入国证明书,不需中国代劳,也与中国无关,国人回国使用中华民国护照,并不能使用台胞证。
欧江安指出,中国国台办举此例企图混淆国人视听,以为「对台26条」可以对台湾人民行使领事职权,趁机形塑「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中国政府在海外有效提供台湾同胞急难救助」的假象,但却与事实不符。此为中国对台统战极为拙劣的例子,只会徒增台湾人民对中国政府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