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银未涉洗钱? 蔡友才发4点声明:已善尽管理义务
前兆丰金董事长蔡友才卷入兆丰银洗钱案,接近中午主动请辞国泰金董事一职后,并在下午2点发表4点声明,强调兆丰银是违反洗钱防制法的金融通报公定,并非涉及洗钱行为,另也强调,在离职前已将全套改善计划,送至纽约州金融管理局(DFS),已善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
以下为蔡友才完整声明稿内容:
一、根据纽约州金融管理局(DFS)合意处分书内容显示,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是违反洗钱防制法之金融机构通报公定,并非涉及洗钱行为,两者完全不同。
二、该案惩处主因纽约分行法遵主管对于美国繁复的洗钱防制法未能完全熟悉,且再与DFS检讨会议中,经指正却态度不佳,未能充分落实总行内部规定。
三、2016年3月24日,纽约分行将改善计划提报DFS后,回报总行称DFS应可接受,且DFS并未表示其他意见。本人离职前认为已将全套改善计划送至DFS,并获告知将于2016年8月22日复查,已依检查报告之处理程序,善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始于2016年3月29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