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服員踹死視障院生 判刑9年

台北市阳明教养院永福之家照服员林玲声,二○二二年五月间,涉施暴脚踹智能及视觉障碍陆姓女院生,陆颅内出血送医不治,士林地方法院昨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林女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审理时,死者胞姊曾痛批照服员怎么敢施暴,还不认错,妹妹就像「生活在地狱」;家属昨得知判决结果,感动的说,审判期间被告一直污名化妹妹自残、跌倒,感谢司法还妹妹清白,给予公正判决。

判决指出,林女前年五月十二日,在永福之家5D寝室,因院生不配合如厕,对智能及视觉极重度障碍障碍、身高一四二公分院生,接续多次踹踢左侧头部;当日下午发现院生呕吐,通报送医急救,同月廿七日因外伤性颅内出血,缺氧性脑病变等宣告不治。

林女否认犯行,称因信仰不同,才没去院生灵堂上香,她没有殴打院生头部,监视器画面是因院生惯性抓痒,才会拍掉她的手。辩护人称,林女不是「武林奇才」,不可能四秒钟踢四下,请求法院判无罪。

院生胞姊日前称,妹妹因青光眼失明,平时动作小心不莽撞,绝不相信会自残,护理报告也无记载。她把照服员当伙伴,探视时还会准备每位照服员餐点,三节礼物也不曾少,没想到林女背地里施暴,院生处境如同活在地狱。

合议庭审酌,林女应仔细、谨慎照料不能生活自理的院生,竟仅因院生不甚配合,恣意以暴力相向致死,犯后否认、未赔偿,难认有悔改之意,全案依伤害致死罪判处九年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