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屋交易启用新合同示范文本,增加防范“一房多卖”内容
今天开始,浙江房屋交易正式启用2023版新合同示范文本,涉及商品房、二手房、租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新版合同范本新增了对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及房屋租赁中热点内容的规范,如增加防范“一房多卖”内容等。
截屏图
从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因此2018版浙江省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需要修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上月初,该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及网签系统改造部署会,此前两部门已联合印发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8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浙江2023版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使用进一步明晰交易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从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房屋交易秩序。具体表现为,在商品房交易中,新版合同对房屋基本情况作了扩充,增加了建筑物主体结构、户型、户型结构、房屋朝向、房屋性质、房屋类型等内容;增加全装修样板房的规定,明确交付样板房设置方式、坐落、保留期限、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交易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等;针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房屋价款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引发的歧义和矛盾纠纷问题,新版合同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包含在商品房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商品房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增加“出卖人在注销情形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承担该商品房质量责任”的内容。
在二手房买卖中,新版合同为防范“一房多卖”情形,新版合同增加了“其他违约责任”的内容,对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另行将房屋出卖给第三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对房款资金监管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完善,增加委托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代为监管和双方自行交割房款时约定的相关内容。
在房屋租赁中,新版合同的变化包括,对房屋在存在抵押、设置居住权情形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承租人权益,为更好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等权益,减少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新版合同对此进行了增加和细化;增加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附件内容;进一步细化租赁当事人在房屋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明确合同解除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