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把刀都插入胸口」辩不小心!还恐吓家属判无期定谳

▲为150元房租杀害房东游洛兴,遭判无期徒刑定谳。(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游洛兴,因积欠房东150元房租遭锁门,与房东口角后,持水果刀杀害房东。一审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案件上诉二审时,游男竟寄信恐吓家属,毫无悔意,审判长当庭训斥「整把刀都插入胸口」竟还辩称不小心,维持无期徒刑。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有毒品前科、打零工维生的游男,原本以每个月9000元向郭姓房东承租新北市永和竹林路公寓地下室套房,但因收入不稳,改以日租300元方式交租,但仍不稳定交租。案发于2018年9月16日下午,游男返回套房发现房门被锁,找上房东。

房东要求游男先交半天房租150元,但游男坚持过完整天再交300元,2人爆发口角,游男愤而离去,购买一把水果刀后返回房东处,叫出房东后,持刀刺入房东胸口,房东虽逃出求救,但仍因失血过多而死。游男随即逃逸,并将凶刀藏到土城土地公庙内,以为可以「消业障」。检警逮捕游男,游男坦承行凶检方依照「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游男判处无期徒刑,但案件上诉二审时,游男竟翻供,辩称是不小心杀害房东。二审于4月间宣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无期徒刑。高院审判长王复生当庭训斥,「你整把刀都插入胸口了,还说自己不小心。」足见游男具有杀人故意;另外王复生也提到,案件审理中游男还寄信恐吓死者家属,合议庭也认定他犯后态度不佳,因此维持无期徒刑。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21日驳回上诉,游男无期徒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