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把刀都插入胸口」竟辩不小心!还寄信恐吓家属判无期

▲为150元房租杀害房东游洛兴,二审仍判无期徒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游洛兴,因积欠房东150元房租遭锁门,与房东口角后,持水果刀杀害房东。一审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8日宣判审判长当庭说他「整把刀都插入胸口」竟还辩称不小心,事后又寄信恐吓家属恶性重大,因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案发生在2018年9月16日,有毒品前科、打零工维生的游男原本以每个月9000元向郭姓房东承租新北市永和竹林路公寓地下室套房,但因收入不稳,改以日租300元方式交租,但仍不稳定交租。案发当天下午,游男返回套房发现房门被锁,找上房东。

房东要求游男先交半天房租150元,但游男坚持过完整天再交300元,2人爆发口角,游男愤而离去,购买一只水果刀返回房东处,叫出房东后,持刀刺入房东胸口,房东虽逃出求救,但仍因失血过多而死。检警逮捕游男,游男坦承行凶,还将凶刀藏到土城土地公庙内,称「消业障」;检方依照「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游男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游男翻供,辩称是不小心杀害房东,律师还说房东家里有刀,所以游男才备刀防身,杀害对方是出于「正当防卫」。

全案于8日宣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无期徒刑。由于刀刃长13公分死者胸口穿刺伤深达14公分,因此审判长王复生当庭说,「你整把刀都插入胸口了,还说自己不小心。」足见游男具有杀人故意;而案件审理中游男还寄信恐吓死者家属,合议庭也认定他犯后态度不佳,因此维持原判。可上诉。

游男被还押时看到记者拍照,随即举起铐着手铐双手,挡住脸部。记者询问他「为什么寄信恐吓家属?」游男摇手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