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法修正 金管會:良性督促上市櫃調升員工薪資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证交法修正案,明定上市柜公司应于章程明定以年度盈余提拨一定比率为基层员工调整薪资或分派酬劳。金管会表示,此条文无相应罚则,盼透过立法宣示,良性督促上市柜落实照顾员工的社会责任。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证券交易法第14条条文,上市柜公司应于章程明定以年度盈余提拨一定比率为基层员工调整薪资或分派酬劳,但公司尚有累积亏损时,应予弥补。调整薪资或分派酬劳金额,得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减除之。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在例行记者会说明,此次证交法修正,主要出发点为督促上市柜公司落实照顾员工的社会责任,希望透过立法宣示,良性督促上市柜公司在赚钱时同步照顾员工。

不过,高晶萍点出,考量各产业不同,营运规模、获利能力及经营策略均有差异,此条规定并无订定相应罚则,希望回归公司治理;员工毕竟为公司最重要资产,若公司没人,未来永续发展将成问题,留才本为重中之重。

她表示,金管会有透过要求上市柜公司于公开资讯观测站输入员工平均薪资等相关资料,借由产业界互相竞争压力,督促上市柜公司照顾员工,另一方面,公司治理评鉴亦有订定类似指标鼓励上市柜公司替员工加薪。

高晶萍进一步指出,根据公开资讯观测站揭露,近5年来上市公司税前净利成长54%,上市公司非主管全时员工平均薪资成长达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