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要负责 洪秀柱:被罢免是黄国昌的挫折

时代力量黄国昌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图/合成照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不满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今年4月间指他支持「核食进口」、「毒品除罪化」等语,认为该言论让他的专业形象人格评论遭到贬低,要求对方道歉未果,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洪秀柱诽谤罪。不过,法官审理后,认为洪秀柱的言论属于合理评论,且黄国昌为立委,同时为立院第三大党的党主席,应用较宽松标准,来检验被告是否已尽到查证义务,因此判洪秀柱无罪。

洪秀柱办公室30日发出声明表示,洪秀柱提到,一切的理由都在法院判决书中写得非常清楚。任何一个政治人物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她自己身为公众人物,也不知道被人告了多少次,有时心里觉得很冤枉。在台湾,法官为了保护言论自由、让公共政策有可受讨论的空间,这些诉讼在所难免。

洪秀柱表示,政治人物对选民的承诺是要被公开检验的。另一方面,当时受访所回应的内容并非无的放矢,可受公评,因此,法官才会判决黄国昌败诉。

对于媒体询问有关黄国昌罢免案,洪秀柱表示,每个人认知各有不同,罢免是实践民主制度的一部份。最后还要看当地选民的抉择,若黄国昌被罢免成功,我们也哀矜勿喜。被罢免对黄国昌是挫折,但更警惕政治人物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对选民的承诺,更不可轻易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