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顽固台独 陆正研拟清单 将「终身追责」

5月29日,《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新华社

2018年10月10日,独派团体景福门前手持「台湾独立」旗帜。(本报系资料照片

港媒报导大陆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涉独、谋独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采取严厉制裁措施,包括依据大陆《反分裂国家法》及《刑法》、《国家安全法》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绳之以法,终身追责。

亲北京的香港大公报》15日报导,称从「权威渠道」获悉 ,「针对岛内外台独势力活动猖獗、气焰嚣张,为予以有力打击,大陆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

首要分子 处刑10年以上

报导中列出包括2005年3月14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以及2015年7月1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第2条、第11条和第13条规定中有关 「分裂国家罪」 等条款,表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导又举大陆《刑法》第103条对「分裂国家罪」的具体规定,「组织、策画、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台独挑衅 将祭惩戒措施

报导最后称,针对「台独」势力的频频冒险挑衅,大陆方面正在祭出不同类型的惩戒措施,拿出相应工具,「给台独分裂势力迎头痛击」。

对此,陆委会昨日回应,称中共是集权专制国家,始终运用武力霸凌强制手段,来威胁对待与其意见不同的人士,以逼迫妥协。对岸刻意操作此种极端偏激议题意图恫吓台湾自我限缩审查、煽动两岸对立情绪,已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只会徒劳无功。

陆委会表示,北京当局唯有放弃非理性、非和平的方式处理问题,正视两岸分治现实与尊重台湾民意,真正思考正向明智之举,以务实沟通化解政治分歧,方能避免其单边错误行径所衍生的负面后果